陸資開放來台投資10個月後,規範陸資來台的投資許可辦法卻要進入實質審查!民進黨團擬提出「中國人投資條例草案」來卡住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,經濟部投審會表示,若進入實質審查階段,同一時間,陸資來台的審核業務將不會受影響,持續運作中。
2009年6月底政府開放陸資來台投資,並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73條的授權,訂定出「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」,由於投資許可辦法為行政命令,按照程序僅需要到立法院備查即可,不過民進黨團認為,陸資來台茲事體大,要求一定要改為審查,因此立法院院會交由經委會審查。
至於經濟部的陸資來台業務是否因此被「卡」住?投審會說,業務都還是持續進行,不可能因實質審查就喊停,但如果在野黨有更好的意見,行政部門也不排除將之納入。
不過國民黨立委丁守中質疑,民進黨團的「中國人投資條例草案」僅要求只有現金交易,投資金額超過新台幣3億元,就要送到立院審查,這個部分爭議性很大。
黃重球則說,一般出資種類的規範沒有僅限於現金交易,還可包括自用機器設備或原料、智財權、換股或併購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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